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7

7.至于其它星球居民

7.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,一般来说,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。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,而是可见的,因为事实上,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,祂以人的形式显现,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。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。他们还说,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,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,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;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,这种概念才有可能。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,那么内视,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,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,并拜自然为神。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,也就是主(AC 8541-8547, 10159, 10736-10738)。他们乐于听说,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(AC 9361)。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(AC 8705, 9359, 9972)。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,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(AC 4733, 5110, 5633, 7211, 9267, 10067)。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。

属天的奥秘 #9377

9377.“远远地下

9377.“远远地下拜”表发自内心的谦卑和崇拜,以及这时主的流注。这从“下拜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下拜”是指谦卑(参看2153, 5682, 6266, 7068节)。它之所以也表示崇拜,是因为谦卑是一切崇拜和一切敬拜的本质要素。没有谦卑,不可能有对主的敬拜或崇拜,因为主的神性无法流入一颗骄傲的心,也就是无法流入一颗充满自我之爱的心;这样的心是刚硬的,在圣言中被称为“石心”。但主的神性能流入一颗谦卑的心,因为这样的心是柔和的,在圣言中被称为“肉心”。这样的心接受从主流入的良善,也就是接受来自主的流注。这解释了为何“远远地下拜”不仅表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崇拜,还表示这时主的流注。说“主的流注”的原因是,从主流入的爱与信之良善就是主,因为祂与一个人同住。“远远地”表示发自内心的原因是,当人们感到谦卑时,他们就会远离主,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靠近至圣的神。事实上,当感到谦卑时,他们承认,他们凭自己无非是邪恶,甚至无非是亵渎。当他们发自内心承认这一点时,就拥有真正的谦卑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远远地下拜”表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崇拜,以及这时主的流注。
  但以色列人并未处在这种谦卑和崇拜之中,仅仅通过外在举止来代表它们;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而对内在事物没有任何兴趣。然而,他们在谦卑的时候,就会脸伏于地,还滚在尘土之中,大声喊叫,这样的行为可以整天持续。凡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谦卑之人,可能会以为这样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谦卑。但这不是一颗从神仰望神的心之谦卑,而是一颗从自我仰望神的心之谦卑;一颗从自我来仰望的心是从邪恶来仰望的,因为凡从一个人,就是唯独从自我发出之物都是邪恶。以色列人比全世界所有人民都更处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中。他们以为只要他们献祭,或用水洗自己,就是神圣的,却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代表属于来自主的仁和信的内在圣洁。因为神圣的一切都不是人自己的;确切地说,它属于与人同在的主(9229节)。那些因相信他们凭自己为神圣而使自己谦卑,并出于始于自己的对神之爱而献上崇拜的人就是出于爱自己,因而出于一颗石心,而非出于一颗柔和的肉心使自己谦卑并献上崇拜。而且,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而不是同时也对内在事物感兴趣;事实上,自我之爱居于外在人,不可能进入内在人,因为内在人唯独通过对主的爱和信,因而被主打开,主在内在人里面为此人形成祂居于其中的天堂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8705

8705.“将事件带

8705.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表调解和代求。这从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当论及神性真理时,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,并代求,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。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,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自己最近。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最近,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。既然机会来了,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。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,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,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,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,与祂交谈,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,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,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,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。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。
但是,要知道,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,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,也就是真理本身。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,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,主如同王子,就是王位的继承人。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,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。因为一开始,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,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,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,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,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。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,祂的国不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时;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。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,在祂的国里,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,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;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,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;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,无法被根除,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,他们要“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”(参看马可福音10:37, 41; 路加福音22:24, 30; 马太福音19:28)。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“十二宝座”、“十二支派”和“审判”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,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。但是,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,即: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,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,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,因为父与祂不是二,乃为一,如祂自己所教导的(约翰福音14:8-11)。祂之所以被称为“调解者(即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是因为“儿子”表示神性真理,“父”表示神性良善(参看2803, 2813, 3704节),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,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;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,是不可靠近的;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,是可靠近的;它为一个人的内眼,也就是信之眼,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(8644节)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。
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,是如何被称作“父的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”。当主在世时,在完全得荣耀之前,祂是神性真理;因此,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,祂求父,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(约翰福音14:16, 17; 17:9, 15, 17)。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,祂就被称作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,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,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(Divine Man);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,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。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,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,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。或者,为了想象神性,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,或以模糊而告终。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,也会掉入自然界,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。由此明显可知,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。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,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。因此,就神性人身而言,主被称为“调解者(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尽管祂与自己调解,向自己代求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,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,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又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)
然而,一个值得注意的是,凡出于自己,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;而那些不出于自己,也不出于血气,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说,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。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,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。此外,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,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;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。原因在于,天堂是一个大人,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。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,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。也就是说,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;结果,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,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。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;因此,主对他们来说,就是调解或中保,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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